国家药监局通报了53批不合规化妆品,其中安热沙,广州采洁再次被检出不合格。 12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60号),通告显示: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等53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不符合规定。 根据药监局通告信息,聚美丽了解到,此次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染发膏、防晒乳、面膜、BB霜、粉底液、冻干粉、隔离霜、发丝养护原液、儿童牙膏等。值得注意的是,安热沙、娜丽丝也在其列,此前被广州市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再次上榜。 此次不合格产品中主要涉及四类问题:1.成分比对不合格: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中未标示的成分或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中标示的成分。2.菌落总数超标。3.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超标。4.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含量超标。 在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中,有43批次产品均因成分对比不合格被通报,通报产品多为染发膏和防晒霜。其中安热沙防晒已经数次被国家药监局点名,其不合格项目也都如出一辙,均为产品检出成分与产品标签标识不相符。 此次通报显示,生产者为株式会社资生堂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均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 事实上,早在2020年,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西藏自治区2020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显示,在抽检化妆品585批次样品中有12批次不合格。其中,一款名为“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的产品被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奥克立林,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对此,资生堂方表示,“上述样品销售渠道并非旗下正规授权的店铺,样品属于假冒产品,正品的标识中均标有‘奥克立林’。” 无独有偶,2021年11月国家药监局再次曝光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因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和奥克立林以及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二苯酮-3,将其列为不合格产品。 2022年2月,在国家药监局公布的50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中,标示为经销者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SPF50+·PA+++,因其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示的防晒剂水杨酸乙基乙酯而再次上榜。 2022年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第48号通告。通告标示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因其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除安热沙外,曾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广州采洁也频频上榜。 此次,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采洁)旗下的两款染发膏及防晒霜均因成分对比不合格,被药监局通报。 在2022年9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48号)》中,采洁防晒霜因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等,被药监局列为不合格产品;在2021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第86号通告中,广州采洁也是因染发膏,防晒霜被通报不合格。 据央视新闻频道报道,广州采洁在2021年全国各地监督抽检中,共达36份不合格检测报告。 除了频繁登上黑榜外,广州采洁曾多次未按照配方和技术要求生产特殊化妆品,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被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罚款10.7万元。另外,广州采洁还曾因19项飞检缺陷,生产车间有活蟑螂被国家药监局要求停产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频频上榜的安热沙和广州采洁,娜丽丝小阳伞防晒喷雾此次也被药监局点名。 公告显示,日本娜丽丝化妆品株式会社生产的“娜丽丝小阳伞防晒喷雾”,因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被药监局列为不合格产品。 除了染发剂和防晒霜,此次因成分对比不合格被通报的产品还有BB霜,隔离霜以及粉底液。 此次抽检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化妆品有5个批次,3个批次为面膜类产品,剩下的为冻干粉,儿童牙膏。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生产或流通过程中受污染程度,间接反映出化妆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储存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 另外,此次抽检中,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也被在2个批次中检出超标,均为护发产品。 △图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资料显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是一种高效杀菌剂,可以抑制细菌、真菌及霉菌的生长。一般用于浴液、香波及洗涤液中作防腐剂,工业上可用于冷却水、循环水、造纸及油漆涂料中。但该成分对皮肤具有刺激性,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此次抽检中,因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含量超标被点名的产品共有3批次,均为染发产品。 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是化妆品准用染发剂成分之一,2006年12月,欧盟消费品科学委员会(SCCP)曾发布该组分的评估报告,苯基甲基吡唑啉酮以最大浓度0.25%(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含量占染发剂与氧化剂质量之和的比例)应用于成品化妆品中不会对消费者健康带来危害,但有一定致敏性。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ND·
作者 | layCindy 安热沙多次上榜不合格产品名单,娜丽丝被点名
菌落总数,皮肤刺激性成分,致敏性成分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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