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的核心,就是责任到位、到人,这也是推动化妆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
记者 | 黄翠芬
《美妆头条 》新媒体
12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药监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共有五章三十三条,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负责人,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受委托生产企业等的主体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将化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人,逐级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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