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新闻中心
█ 医美视界——因医美人而生,与医美人同行!
张春梅 全国人大代表
庹庆明 全国人大代表
打广告本属商业行为,无可厚非,但如果是虚假宣传、过度宣传、导向不正的医美广告,就越过了法规底线。有的医美广告一味鼓吹“无痛微创”“脱胎换骨”,却对各项医美项目所具有的风险性及可能的后遗症避而不谈。这种单向性信息,非常容易误导消费者,遮蔽医疗美容潜藏的风险。
依法规范医美广告,医美机构在发布医美广告时,应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医美有风险,选择需谨慎”等警示语,并要求医美机构在做医美项目前明确告知顾客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提示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也是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途径之一。
冯春林 全国政协委员
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医美机构内部管理。深入分析医美机构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将督导检查和机构校验、等级评审等工作结合。医美机构应将各科室对毒性、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评比活动。
强化政策研究,规范医美机构用人导向。加快药事立法、完善医美机构相关服务项目收费政策研究,推动药学人员合理用药制度体系建设。配备足够的卫生专业职称药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药师服务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职业培训,提高药师待遇水平,稳定和壮大药师队伍。
建立帮扶机制,促进临床药师多点执业。建立公立医院与医美机构的长效常态帮扶协作机制,提高医美机构诊疗技术、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允许临床药师在医美机构等非公立医疗机构或基层医院实行多点执业。增加职业晋升和能力提升机会,稳定医美机构药师队伍,让医美行业良性发展,让特殊类药品管理更加规范。
本文来源:网络综合
精彩回看
罚没款3300余万元!浙江省集中曝光29起医美违法犯罪案例
↓分享给朋友看看 | 好看请点这俩↓ |
原创文章,作者:医美视界,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ye.net/163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