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化妆品网络经营出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化妆品报》记者 石国庆
4月4日,为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五大章三十五条,主要包括平台管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监督管理等要求。据了解,这是国家在此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基础上作出的又一新规,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而设立的法规,旨在进一步细化、明确上位法相关规定,研究适用于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的新方法、新手段。
△截自药监局官网
新规适用主体
根据公告,此次《办法》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内的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例如品牌官网、抖音小店等)三大主体,符合其中任意一项条件的对象即需严格遵守监管新规。
对于平台来说,平台需对平台内经营者担起管理责任,即平台需开展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等管理措施,严格平台准入条件。
对于平台内的化妆品经营者来说,经营者需履行进货查验、产品信息展示、风险控制、问题产品召回、产品贮存运输等义务,从源头肃清行业毒瘤,构建网络良性经营环境。
另外,《办法》还特别指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的,不适用本办法。对此,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华解释说:“跨境电子商务涉及到海关管理、税收征管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范围更广泛,监管更精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监管的有关规定。”
平台方不能仅“一删了之”;
应设置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对于新规的主要作用人,《办法》对平台制定了十条责任要求。
①核验平台入驻经营者信息。
《办法》指出,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入驻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3年。
②建立平台内入驻商家日常检查制度。
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入网产品信息发布检查、日常经营行为检查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③根据产品风险情况,定期组织对入驻商家开展日常经营行为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经营者产品备案、标签信息、有无涉及虚假宣传等。
④主动收集省级以上药监部门发布的关于抽样检验等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公开信息,并及时开展平台内自查。
⑤发现入驻商家存在违法经营化妆品行为的,依法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对于涉网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平台在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后,应当将违法线索报告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际经营地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国家药监局在解读《办法》时强调,“不得以平台治理的手段代替监管部门行政管理措施,仅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一删了之’。”也就是说,平台在删除后不代表就结束平台管理义务了,还需积极向所属监管部门积极报备。
△截自药监局官网
⑥发现违法经营,需报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情况,报告给入驻商家所属地的省级药监局部门,包括因使用入网经营的化妆品导致人体全身性损害、危及生命或者造成死亡等情形。
⑦每季度将平台内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报往平台住所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⑧对入驻商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⑨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
⑩设置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办法》重点提到,平台经营者应当设置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该组织或人员将负责建立并实施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日常检查。
△截自药监局官网
近几年,对于质量安全人的设定备受行业关注。2021年5月实施的《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所强制的“委托生产企业必须设质量安全负责人”,到2023年首次飞检结果中披露的“质量安全负责人是否有效履职”成为监管重点,行业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以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需求正在不断攀升。
“以前我们只是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这一岗位需求放在化妆品企业上,现如今,网络电商平台也开启了这一岗位要求,可见,随着国家监管力度的逐渐加强,产品的把关将会得到更加严格的控制,市场环境也将迎来一个全新改变。”广东省某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向《化妆品报》表示。
惩处信息公示一年,将产生震慑作用
对于新规的另一作用人,《办法》也对入驻电商平台的经营者(即品牌商家)规定了五大义务要求。
①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根据《办法》,品牌商家需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等内容。其中,经营儿童化妆品的,还应当查验儿童化妆品标志,并对相应产品信息进行核对。
②披露化妆品各项信息。
《办法》指出,入驻商家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对于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安全和功效宣称内容,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
△截自药监局官网
③发现所销售化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需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
④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⑤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开信息。
《办法》第二十二条着重指出,涉及检出禁用原料或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情形的,需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规定的特定批次产品;仍继续经营的,相关抽检处罚信息将在平台或商家主页中公示一年。
△截自药监局官网
事实上,早在去年八月《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时,便已经引起了行业不小震动。彼时,便有业内人士认为,《办法》作为一个在全新领域开启的新法规,多少会给线上的化妆品经营圈带来一定冲击。电商平台及其入驻品牌商家作为监管的重点对象已然首当其冲,其中的平台和品牌或涅槃飞天,或止步于前,完全看自身的发展情况。
现如今,伴随着国家对线上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控愈加严格,线上化妆品市场或将迎来一场全新变革。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编辑:杨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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