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处罚决定书,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在微信小程序“闪电送”订单中,设置包装服务收费项目,每笔订单收取1.5元包装费,消费者不可选择。
资料显示,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17日,屈臣氏荆门分公司共接收到4515笔“闪电送”订单,共收取包装费6772.50元。
行政处罚内容显示,上述分公司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办法》中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属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屈臣氏分店至少三次因虚假促销被罚,三次因售卖过期化妆品与食品被罚,因强制收取包装服务费和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各被处罚一次,总计被处罚次数达8次。
从屈臣氏分店今年被罚原因不难看出,对线上线下经营者的监管已经“事无巨细”。毋庸置疑,法律无小事,法律是准绳。不过,当下经济承压,外部环境不容乐观,因此一些地区在法律范围允许内,也在尝试“首违不罚”,也即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首次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列为“首违不罚”行为的例如: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未明示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来源丨美妆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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