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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新网消息,中国医美行业迎来严监管。5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该文件从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加强关联领域与行业的监管与强化组织领导四方面,对医美行业作出规范。
上述文件中提出,要“健全适应医疗美容行业发展特点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形成以监管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据德勤《中国医美行业2022年度洞悉报告》,中国医美市场已进入快速增长期,2015-2020年市场规模由637亿元增长至1549亿元,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超过3500亿元。其认为,中国消费者的需求将随着疫情缓解逐步释放,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保持超10%的增速。
不过,该报告也指出,中国医美市场乱象频出,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数量为正规机构的6倍以上,非法医美场所90%以上的医美设备为假货,约10%的正品和水货通过租赁或走私流入市场,市面流通的注射类针剂,正品率约33.3%。在2017至2020年,6391家医美机构被吊销营业执照,医美行业行政处罚件数提升247%,医美行业裁判文书数量提升104%,市场合规状态有待整体提升。
《指导意见》将医美行业的综合性监管进一步制度化落地。其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未依法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则要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指导确有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经营意愿的申请人勾选“医疗美容服务”等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证”“照”信息共享。
《指导意见》要求确定监管重点事项。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梳理医疗美容行业风险点,结合本地实际,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明确重点监管清单,并对监管重点事项实施动态更新。各部门可以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多发性问题开展联合抽查检查。
多位行业人士关注的是,文件也对医美的关联领域与行业给出监管指导。《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强对医疗美容“导购”活动、医疗美容培训活动与生活美容的监管。这将进一步影响到新氧、更美、小红书等平台端,以及美容美发等生活美容机构。
以加强对医疗美容“导购”活动的监管为例,《指导意见》要求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加大对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活动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规范相关主体网上信息内容发布行为,严禁为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美容机构提供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严禁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等。
“(文件)正式下了个定义——加强对医疗美容'导购'活动的监管,这样就把上下游连接起来了。”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教育培训中心主任田亚华说,此前对医美机构监管较多,如今,中介方、渠道方、平台方也成为了监管重点。“过去没有这种提法,我把你带到非法医美机构里面去提供服务,我要受到处罚。
机构进行推荐或者证明;严禁承诺发放所谓的“职业证书”“职业资质”,严禁宣称学习医疗美容技术能够快速致富。
目前,医美行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待完善。田亚华告诉财新,全国医美机构总数约为3万个,机构内从业者约50万-70万人,医护占比小于10%,多为辅助性技术操作及营销人员,但这两类尚属于“三无职业”,技术质量无标准、服务行为无规范、职业技能无等级。大学本科也没有医美相关专业的招生目录。
因此,过去生活美容与医美界限不清,十日内学会打针、做双眼皮等培训普遍存在。2019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署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田亚华表示,1+X证书的申请一度因为疫情而暂停三年,如今其组织了国内100多个医护院校,积极筹备申报医美方向的相关证书,比如容貌分析与美容咨询、牙齿美容,文饰美容,文饰设计与操作等,以规模化、体系化培养人才。
早在2022年9月,印发该《指导意见》的十一部门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美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并曝光部分案例,包括妨害药品管理、非法行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违法从事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广告违法以及诈骗案等。
较为典型的案例有非法生产药品。吉林省吉林市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方某峰等人设立窝点非法生产肉毒毒素,同时委托某公司生产外敷用玻尿酸冒充为注射用玻尿酸,经层层分销销售给陈某,陈某又将上述产品对社会销售。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查获涉案肉毒毒素、玻尿酸等医疗美容用针剂2000余支,涉案金额3700余万元。
还有近年来较为普遍的“整容贷”诈骗。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朱某波等人以全额补贴整形手术费用为名,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诱骗全国各地被害人到其与他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武汉悦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下称“悦秀”)所属医疗美容医院接受“免费整形”。悦秀要求被害人通过指定的小贷平台贷款或自费支付的方式,先行支付全部整形费用,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整形费用消费多款整形项目,同时承诺被害人每月只需推荐三至五名微信好友作为公司客户,发送术后照片为公司进行宣传,即可分期返还全部整形费用,被害人只需承担贷款利息。悦秀在分期返还部分整形费用后,便拒绝继续返款。
相关涉案人员通过上述模式,分工负责,大肆实施“整形贷”诈骗活动,违法所得除小部分用于支付手术成本外,大部分用于支付销售团队提成及股东分红等。2020年9月,部分被告人还另行以武汉达拉斯医疗美容门诊部(下称达拉斯门诊部)的名义开展与上述模式基本一致的诈骗活动。截至案发,悦秀共骗取197名被害人531.34万元,返款109.74万元。达拉斯门诊部共骗取237名被害人792.88万元,返款117.38万元。
2022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波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11万元不等刑罚。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2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指导意见》,未来有关部门将公示合规医疗美容机构,方便公众自主查询合规机构和医务人员。
延伸阅读
生活美容≠医疗美容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越
追求外在美及抗衰老的
消费需求越来越强烈
但是选择变美的前提是安全
而选择正规医美机构和医生是保障
在接受服务前您一定要
认清“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
切不可混淆
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二、机构资质不同
需要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机构标准。
三、从业人员资格不同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本文来源:北京市场监管
中山市场监管
珠海市场监管
精彩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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