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北京一女子到北京某整形专科医院做“双眼皮”,术后她觉得效果不佳,手术部位还有异物感。于是,她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判决院方退还3000元医疗服务费。除此之外,还要求法院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大夫。此案经过一审、再审。2023年5月22日,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依法驳回患者该起诉。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起案件的判决书。
重庆执业律师聂炜昌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本案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可以诉求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等。当事人把民事纠纷诉求与刑事案件混为一谈,超过民事案件受案范围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
女子诉称“术后不适症状持续,彻夜失眠”
三机构拒做医疗鉴定,女子称“受理就是坑”
法院认为枪毙主治大夫,不属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律师提醒,女子将民事与刑事诉求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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