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震、开罚!化妆品“一号多用”整治动真格了 i美妆头条 • 2023年 7月 3日 下午8:29 • 美妆 这次动真格了。 《美妆头条 》新媒体 6月21日, 美妆圈内迎来了一场“大地震”——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召开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会议动员部署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启,意味着国家已经在“套证”现象上开始动真格,将药品安全化妆品合规切切实实地落到实处,这次行动也势必会给行业内的“套证”产品带来一次大清洗。 01 动真格,各方开展专项治理 在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后,各省各地区开始如火如荼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据了解,目前广东、重庆、西藏、浙江、江苏、江西等地区均陆续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国家指示方针。 广东省在宣布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不久,就公布了一则化妆品企业因“一号多用”而被罚的典型案例,成为“一号多用”的首罚。据披露,广州品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韩鹭氨基酸洗发水”包装容器上标注了“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字样,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被罚没共计1.62万元。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3年6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市局将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以及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未按要求上传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图片的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淘宝平台日前也发布公告称,7月3日起正式开启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行动,平台针对国家相关要求,对化妆品资质管控严格管理。 公告称,“平台会按照管控要求对在售的化妆品进行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填写或展示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或者冒用、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的商品作下架、删除、扣分处理。若您当前出售的化妆品所填写证号与产品不一致,请先行下架商品修改正确后方可重新发布商品。” 在一段时间内,各级监管部门会查出一批典型案件,以案释法。看得出来,这次整治活动是动真格了。 02 “一号多用”何以泛滥 此次行动高度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的“三种情形”风险隐患,这三种违法情形分别是“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 电商时代,化妆品“一号多用”乱象屡见不鲜。比如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以及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傍北京同仁堂、仁和药业、修正、白云山、协和等知名药企的化妆品套证乱象,比比皆是。北京协和医院被胡乱“套证”的现象是比较典型的“一号多用”现象,不少企业打着协和旗号进行化妆品广告欺诈,误导消费者的判断。实际北京协和医院的护肤品品牌叫做“精心”。 “一号多用”现象为何如此泛滥?化妆品违禁词网创办人李锦聪认为,“特殊化妆品相对普通化妆品更为突出,普通产品备案有审评把关,都还比较规范。特殊化妆品新规以前,申报时不需要上传销售包装图片,都是‘下证’以后才开始设计包装上市销售,原法规给行业留下‘空子’,造成‘一号多用’泛滥的局面。” 除此之外,特殊化妆品申请持证成本高、周期长,部分企业就会“另辟蹊径”,将一个特证号给多个品牌使用。尤其是在“成分党”“功效党”盛行的时代,部分企业为了抓住概念流量,选择铤而走险,将名称一换一改,就出现了“一号多名称”。李锦聪表示,“新规以前还没要求产品标签上至少有一处‘产品名称’作为引导语的要求,所以一般不同的品牌客户要“贴牌”,要求不一样的设计风格或另起一个产品名称(原产品名称也有,只是被弱化放小),以前的监管不严也是其中一种因素,没有处罚就会被默认为‘合规的’。” 03 整改早有信号 此次紧锣密鼓的整改并非空穴来风。早在去年7月20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在《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下称:《问答五》)提到“一号多用”相关乱象问题,早有整改信号。 《问答五》称,根据《条例》《办法》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要求化妆品标签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意在引导化妆品行业推行“一品一标”,运用标准管理的手段推动产品质量提升。 除此以外,《问答五》还明确指出,其他与产品生产者相关的概念、用语、表述,包括“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因法规无明确定义,词语本身含义也比较模糊,消费者、企业对这些词语的理解并不一致,以类似用语标注企业或者组织信息,将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生产者和责任主体产生误解,属于《条例》规定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在产品标签上进行类似标注。同理,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产品名称中的商标名以外的其他商标,导致消费者对化妆品生产者和责任主体产生误解的,均属于应当禁止的标签标注行为。 04 积极配合自查,争取风险最低化 日前,浙江省药监局发布通知,请企业在7月15日前针对“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开展全面自查,并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规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重庆市给出的自查整改阶段也是截至7月15号,7月16日到9月30日期间将集中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其它各地的自查时间都相差无几。 国家整治“一号多用”的决心已经很明显,但也给出了企业自查整改的时间,要想不消失在这片洪流中,还是要积极“配合工作”。 “看新规就能感觉到行业要洗牌,走向高质量发展,提高门槛,将不能满足法规要求的主体淘汰掉,把有能力愿意配合工作的主体和品牌扶持上去。”李锦聪建议,“自查肯定是要填的!态度很重要,不填风险会很高,可能会被拿出来“特别对待”,建议内部需要马上分类统计,同时积极配合所在地的药监,总结面临的困难,多提反馈意见,争取下一步的细则明确和整改期限以及当前的成品库存和包材消耗,在售产品是否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等问题。” 法律法规大多都有一个优化过程,每一次新规都是行业在逐步规范的信号,积极面对和提出反馈才是问题的最优办法。正如李锦聪所言,现阶段关于“一号多用”如何整改和解决,相信问谁可能都没有准确的答案,企业作为个体既不能代表行业,同时可能单独发声风险也高,配合行业协会组织多反馈意见是一条不错的途径,效率更高,也许能得到一些有效的反馈。 监制 / 黄志东 主编 / 陈山花 作者 / 陆春燕 编辑 / 周业敏 ▼ 关注美妆头条 ▼ 点击阅读原文 进入美妆头条新闻官网 原创文章,作者:i美妆头条,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ye.net/317951.html 一号动真格化妆品 赞 (0) 0 0 生成海报 关于作者 i美妆头条 关注私信 497 文章 0 评论 0 粉丝 美妆头条,全球美妆产业新媒体,化妆品行业独具影响力媒体。构建美妆产业赋能平台,进行美妆全产业链资源整合。 新品探索新可能,伊维兰透明质酸钠凝胶以四大优势“圈粉”新人群 上一篇 2023年 7月 3日 下午7:49 化妆品也有“高原反应”? 下一篇 2023年 7月 3日 下午8:39 相关推荐 放弃数据,美丽修行不修行了? 2023年 8月 16日 美妆 上美吕义雄:“诗人”与“屠夫” | 走出少年 2023年 4月 23日 美妆 美妆百科ㅣ御艾 2023年 6月 19日 美妆 屈臣氏一门店被罚;品牌因虚假广告被罚56万;上海家化发布2023战略规划;香港失去购物中心优势 2023年 3月 21日 美妆 修正七大误区,首部《儿童防晒指南》问世 2024年 3月 7日 美妆 监管趋严,企业应如何进行自查? 2023年 10月 2日 美妆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