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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女子认为其进行隆胸手术后,乳房形状未达到“完美水滴状”,怒而将某医美机构诉至法院,要求该机构退还相关手术费用30余万元。
一个关于美的梦想
全职主妇王薇今年40岁,自认为“乳房形态欠佳”,特别是在哺乳期之后,“胸部下垂愈发明显了”。
“要是胸部能够丰满一些,穿衣服一定好看,气质也会不一样。”每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王薇总觉得美中不足。
“要不我介绍你去做个隆胸手术,好好塑造一下胸型。”2021年,王薇在一个美容院做美容时认识了美容院的老板何某,在某次闲聊中提起自己的困扰后,何某为她出了主意。
当年6月,带着变美的渴望,王薇在何某的介绍下,来到了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的某医疗美容机构。
“你这是哺乳后乳腺萎缩,我们可以请北京的专家为你做一个自体脂肪丰乳手术,无痛无风险,可以帮你丰胸。”某医疗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王薇,并在诊断后为她制定了诊疗方案。
“这个手术真的值得做,北京的专家说了,要拿你的胸打个版,做成‘完美水滴状’,作为他的经典案例。”据王薇陈述,咨询后,自己本还有点犹豫,但何某的这番话让她下定了决心,“如果真能做一次手术就让胸部变成‘完美水滴状’,还是值得一试的。”
术前,某医疗美容机构向王薇出具了《吸脂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胸部美容手术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主要载明:整形美容手术因个人审美的不同,通过一次手术不一定能完全满足患者要求,手术后的效果也可能出现与患者理解的审美或亲友审美的认同差异,出现上述情况,均属正常情况。同意书还对禁忌症、医疗风险、注意事项进行了告知。
王薇签字确认后,来自北京的专家冯某为她进行了手术。
然而术后王薇认为,手术后的效果并没有达到她的预期。
于是,王薇找到某医疗美容机构,以胸部状态与术前状态基本一致,未达到承诺的服务效果为由,要求退还手术费用30余万元。
同年12月,王薇将该医疗美容机构诉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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