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贵州市民胡女士称,她花3.4万元在湖南某美容有限公司做双眼皮手术和隆胸手术,在做完隆胸手术后感觉呼吸困难,“胸口有明显的疼痛感”,被送入了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抢救室,并住院治疗22天。医院的胸腔闭式引流术知情同意书显示:“呼吸困难查因:气胸?血气胸?”
胡女士出院后,希望医美公司能够补偿6.4万元,这其中包括退还3.4万元的手术费。医美公司负责售后的朱经理表示,愿意将手术费退给胡女士,同时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索赔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医美公司称会对客户负责
无资质美容机构侵权 女子获赔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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