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聚源生物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声明显示,近期该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个别公司假冒其资质,对外宣称自身是“聚源集团”。聚源生物就此表示,已经注意到这种情况,并称“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为保护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在声明中,聚源生物直指部分公司和品牌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其中包括“广州市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聚源创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品牌“百植秀”。与此同时,青眼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聚源生物声明中提及的这三家公司,它们互相之间也不存在股权上的关联。
02 昊海生科拟全资收购欧华美科
近日,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昊海生科”,股票代码:688366)对外披露,拟以1.53亿元收购欧华美科(天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欧华美科”)剩余36.3636%的股权。此前,昊海生科已以2.05 亿元收购其63.6364%股权,此次交割完成后,欧华美科将成为昊海生科全资子公司。
白酒中的王者——贵州茅台开始了皮肤学领域的相关研究。化妆品学术研讨会上,披露了茅台针对皮肤光老化的一项研究。
在这项研究中,研究人员将微生物发酵产物应用于皮肤护理用品中,以减少光照对皮肤的侵害、修护受损皮肤屏障。
茅台做了一系列的研究,提出一种新型的极端微生物 YX-1125 与高粱的发酵产物滤液。这一成分具有抗氧化和抗炎症潜力,因而有望用于皮肤护理领域,并作为一种有特色的新原料。
近日,江苏吴中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美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积极推动长三角美丽健康产业一体化发展,建立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机制,开展多方面合作。
吴中美学正在推进引进的高端注射类医美产品在中国境内注册申报,持续拓展前沿高端产品引进和技术合作;同时,利用医药研发优势搭建医美生物材料技术平台,打造专业化、差异化的高端医美品牌和产品集群,推进医美生物科技产业的规模化运营布局。
8月4日消息,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对外发布《医用敷料类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其中,《征求意见稿》重大问题的讨论包括:
1、主要通过补水、保湿作用缓解非创面皮肤的不适感,用于非创面皮肤表面的护理的产品【例如(但不限于)(1)用于激光光子等微创术后非创面皮肤的护理;(2)用于皮炎湿疹、激素依赖性皮炎等非创面皮肤的护理。(3)用于敏感性皮肤或是缓解皮肤炎症引起的红斑、瘙痒、刺痛、发热、干燥脱屑等非创面皮肤的护理。(4)用于缓解轻度晒伤、昆虫叮咬所引起的皮肤疼痛、瘙痒、红肿敏感等非创面皮肤的护理】规定为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因为皮炎、湿疹、晒伤、昆虫叮咬等疾病,仅仅依靠补水、保湿作用是无法治疗的,目前治疗皮炎、湿疹需要使用激素或是抗生素类药膏,使用这类起补水、保湿作用的产品仅仅是使患者感觉舒服一些,起不到治疗疾病的作用。因此不符合医疗器械定义,不宜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2、通过所含成分具有的抗菌、抑菌、去脂作用,减少皮脂分泌、减少痤疮丙酸杆菌的数目、溶解毛囊角栓和减轻炎症,进而使痤疮丙酸杆菌的生长受到抑制,用于痤疮皮肤护理的产品,因其是通过消炎、杀菌、去脂作用实现预期用途,此作用原理不属于物理作用,不符合医疗器械定义。因此规定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3、用于减轻色素沉着的产品,或是用于减轻非病理性疤痕的形成【例如(但不限于)用于减轻痤疮愈后早期浅表性疤痕的形成,或是用于减轻激光、光子治疗术后疤痕的形成】的产品,根据GB/T14396-2016《疾病分类与代码》,上述预期用途均不属于治疗疾病范畴,即产品无医疗目的,不符合医疗器械定义,因此规定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4、声称仅用于伤口、创面(如受损皮肤、受损黏膜)消毒的产品,因其实质为皮肤消毒剂【根据GB 27951-2021 《皮肤消毒剂通用要求》(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皮肤消毒剂是指用于人体皮肤上消毒的制剂,这里所说的皮肤既包括完整皮肤(人体表面无损伤的皮肤),也包括破损皮肤(人体表面有损伤的皮肤)】。而目前皮肤消毒剂是按照消毒产品管理,因此规定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5、本文件中关于含有抗菌成分的医用敷料产品管理属性的内容,主要参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2022年第103号)》文件,以保证相关法规文件内容的一致性。
7月21日至26日,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在全市范围内抽调执法人员组成6个交叉执法检查组,对22家医疗美容机构开展突击检查。被检查的医疗美容机构均由群众“点名”产生,分布于江北区、渝中区等9个区。
突击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围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资质和执业行为、医学文书、药品器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重庆市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整体较好,但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违反医疗机构公示义务的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立案查处的10家机构中约50%的机构均存在上述问题。
近日,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美容祛痣引发的纠纷,认定美容店不具有医疗美容资质,判决美容店赔偿该女子各项损失9133.2元。
2021年11月24日,赵某在该美容店行祛痣和纹眉术,共计花费费用1500元(包含祛痣费用500元和纹眉费用1000元)。该美容店将外包装仅注明“植物古方家传内部专用 致秘方”字样的膏状物涂抹在赵某脸部的痣上面。然而,经过祛痣后,赵某脸部的祛痣部位留下了数个点状疤痕。赵某为消除脸部疤痕,去医院进行了治疗。赵某多次与该美容店工作人员交涉,双方仍未能就治疗费用等损失达成一致意见。赵某于2022年12月诉至潼南法院,要求该美容店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038元。
最终,法院认定赵某的损失共计10148元,由该美容店承担90%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由赵某自行承担。
2023年9月23日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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