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护肤品应“纳入医保”?68万粉丝博主引众怒

宣传护肤品应“纳入医保”?68万粉丝博主引众怒

写在前面:


前几天,某护肤品的新品宣传引起了一大波口诛笔伐,起因是一位有68万粉丝且自称是医学生的美妆博主在宣传新品精华时,将“建议纳入医保”作为功效宣传点,引很多网友及业内医学人士不满

护肤品能轮廓复位,还应纳入医保?


“作为医生,我太愤怒和失望,什么样的医学生会说出‘建议上千块的护肤品纳入医保’这样的话。又是什么样的品牌会‘把自己产品纳入医保’作为功效宣称?”一名皮肤医学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出怒斥,并表示已拨打市监局投诉。

有媒体追踪其新品预热帖子,发现大大小小的博主们宣传语虽然不同,但结构大都为:该产品褪红效果好、国内还未上市,建议产品纳入医保,还有博主将“轮廓复位”作为产品宣传点。

目前关于“纳入医保”的笔记都下架了,但“用该产品,像是被徒手脸部轮廓复位”“无痛体验轮廓复位”仍是该产品宣传帖子的关键词。无痛轮廓复位?轮廓整形修复手术听了都沉默。

宣传护肤品应“纳入医保”?68万粉丝博主引众怒

混淆护肤品与医疗用品,偷换概念的宣传,无外乎为了达到流量目的,但营销这事,它可以脑洞大开,却不能在红线边缘摩擦,否则不但达不到效果,还可能被反噬,于医美行业也是如此。

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利用患者形象做证明......都会被罚

美容行业竞争激烈,医美的获客渠道一般分为渠道客户或者直客,如果医美机构不通过渠道获客,就要通过在平台上的推广获得直客,占领消费者的心智往往与营销宣传紧密相关,因此很多医美机构往往剑走偏锋

22年10月中旬,一份名为《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和价格违法行为治理工作》的文件(下称《违法行为治理工作》)在医美行业内广泛流传。《违法行为治理工作》要求,不得通过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种草笔记”等方式伪造“口碑”,或者利用直播带货,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等方式,实施虚假的营销活动。

众所周知,法律对医疗美容广告有严格的规定,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利用患者形象做证明或者未经审批发布医疗广告等等,种种情况都会被罚。

此前北京某医院的“黑金超光子DPL”项目宣传“无痛、无需恢复期”来自人民军医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等多家期刊杂志刊登临床试验结果,在“无痛、无需恢复期”截图中出现“无痛、无创的非手术的治疗,医生经验丰富,使用进口仪器”等宣传语,涉嫌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宣传内容不得出现医疗技术、诊疗方法,行政处罚结果是罚款一万。

北京另一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当事人在自设网站上设置了“ 经典案例”模块,按照“毛发移植”“眼整形”“鼻整形”“脂肪填充”的名目上传了四组图片,每一名目对应一组图片。每一张照片的左下方又标注着英文“after”或者“before”,意为患者术后、术前之对比。该模款用以介绍当事人推销的毛发移植、眼整形、鼻整形、脂肪填充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真实效果。

然而,这些图片中的人物并非接受过当事人医疗美容服务的真实患者,这些图片皆系当事人从互联网上下载而来。当事人在该模块内发布的上述内容,没有经过卫生健康部门的医疗广告审查,行政处罚5万元。

原本就是重灾区的宣传广告区,在短视频、直播、MCN等营销渠道入场后,又开始面临更多潜在合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朋友圈广告也不是法外之地,除了密切掌握市场监管部门广告专项整治动态之外,在发布宣传用语前最好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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