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监接诉查处“黑医美”:女子在写字楼里打美容针后皮肤红肿,怀疑工作室无行医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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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通讯员:王雪颖 记者:张晓培



随着“颜值经济”的兴起,医美市场快速发展,一些居民楼、写字楼里的生活美容馆、没有资质的工作室打着“医美”的旗号招摇撞骗,成为医美乱象的“重灾区”。近日,徐州市云龙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市民举报,查处了一起写字楼内的“黑医美”。

徐州卫监接诉查处“黑医美”:女子在写字楼里打美容针后皮肤红肿,怀疑工作室无行医资质
▲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询问调查


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云龙区卫生监督所接到任女士投诉,她说自己在某写字楼里打过美容针后,面部皮肤红肿,怀疑该工作室无行医资质。

接到投诉后,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立即行动,一组人员与投诉人见面,了解详细情况,确定非法行医点位;另一组调配正在外出执法检查的卫生监督员前往现场。

下午4点半钟,执法人员赶赴某写字楼8楼突击检查,发现该场所环境脏乱不堪,注射药品、带针的一次性注射器与生活用品乱堆乱放,柜内随意堆放了大量无中文标识的“药品”空瓶和包装盒,以及消毒用酒精、棉球,隐蔽的墙角摆放着一台激光治疗仪。

执法人员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固定了该场所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相关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

徐州卫监接诉查处“黑医美”:女子在写字楼里打美容针后皮肤红肿,怀疑工作室无行医资质
▲ 现场发现的部分医美“药品”


经初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行医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现场发现的实物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下一步,云龙区卫生监督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快从重进行处罚。




延伸阅读



认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
切不可混淆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越

追求外在美及抗衰老的

消费需求越来越强烈


但是选择变美的前提是安全

而选择正规医美机构和医生是保障


在接受美容服务前您一定要

分清“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

切不可混淆


医疗美容生活美容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达到美化改善人们的容貌、体形的目的。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二、机构资质不同

医疗美容机构:

需要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机构标准。

生活美容机构:
须具取得营业执照,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



三、从业人员资格不同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不具备上述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


当下非常受欢迎的热玛吉、超声刀等,这类抗衰类仪器属于医疗科技美容范畴(医疗器械类);另外如玻尿酸,肉毒素等针剂注射也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即使是正规的执业医生也不允许在生活美容机构进行操作治疗。


作为一个普通人,很难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盲目地到美容院解决自己的医学美容问题。个别美容院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混淆了两者之间的概念,违规介入医学美容,由于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医学知识,屡屡发生医疗事故,给求美者造成的不该发生的毁容事件。

这其中有美容院的问题,也有求美者自己认知的问题。所以,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监管自然是必要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的认识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

消费提醒:
如果您有计划,或者已经在生活美容机构购买并接受了医美美容服务,请慎重考虑,及时止损,一定到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诊疗服务。


本文来源:北京市场监管

中山市场监管

珠海市场监管




精彩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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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经营医美生意,是否违法呢?

注意!这个美容协会涉嫌非法!可别被骗了

千万不要在美容院里接受任何“医美级”的服务!

医美是否成功,谁说了算?

消费“玻尿酸”,建议搞清楚这两个问题

会议通知:第二届华南微创医学美容实用技术周将于9月21日在广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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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医疗美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详解》正式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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