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11部门依法严打“医托”!医美咨询就医引导必须合法合规 医美视界 • 2023年 8月 17日 上午12:02 • 医美 █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新闻中心 █ 医美视界——因医美人而生,与医美人同行! 5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广发〔2023〕22号),严禁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依法加大对“医托”“药托”的处置力度,查处商业贿赂,严厉打击违法开展诊疗咨询、就医引导的行为。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 按照监管要求,相关从业者和单位如无相应资质证明,政府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同时还将面临消费者巨额索赔。 《指导意见》并没有禁止医美咨询服务,而且这次还专门提出了一个新词叫医美“导购”,这标志着医美咨询(设计)师正在逐步成为医美产业相对独立不可缺少的新职业群体,只要你接受过规范化培训具备医学药学专业知识,开展医美“导购”等医美咨询与就医引导服务是国家允许的支持的鼓励的!这次严监管新规的出台,对医美咨询(设计)师的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医美“导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 互联网平台、医美中介机构、生活美容等线上线下从事就医引导服务、医美咨询设计或医美科普的人员;医美机构从事咨询服务与美学设计以及营销推广的人员。 精彩回看 298元的文眉让她背上万余元贷款!“我说没有钱,店员还拿我手机去操作,说我有信用额度……” 徐州卫监接诉查处“黑医美”:女子在写字楼里打美容针后皮肤红肿,怀疑工作室无行医资质 丰胸后患上乳腺结节三类,医美机构:正常现象 医美门诊在微信公众号宣传医用毒性药品等被罚 女子带着一行李箱的空包装盒过海关,牵出一起医美走私案 公安部重拳出击,揪出2300余名行业“内鬼” 女子卖房贷款花700多万做美容称被骗已报案 老母亲瞒着女儿在美容会所消费了50多万! 在家里经营医美生意,是否违法呢? 注意!这个美容协会涉嫌非法!可别被骗了 千万不要在美容院里接受任何“医美级”的服务! 会议通知:第二届华南微创医学美容实用技术周将于9月21日在广州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认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切不可混淆 ↓分享给朋友看看 好看请点这俩↓ 原创文章,作者:医美视界,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ye.net/375422.html 医托就医美容 赞 (0) 0 0 生成海报 关于作者 医美视界 关注私信 1.1K 文章 0 评论 0 粉丝 因医美人而生,与医美人同行。 监管 | 湖南药监局:加强"重组胶原蛋白、抗HPV等敷料"产品的注册管理 上一篇 2023年 8月 17日 上午12:00 注射领域下一个爆品项目,会是轮廓固定吗? 下一篇 2023年 8月 17日 上午7:31 相关推荐 美容医生在手术室门口“刷脸”认证成功,才能进手术室做手术 2023年 12月 3日 医美 医美行业投融资热度高涨,中下游机构潜力释放! 2023年 7月 3日 医美 瑞蓝新品获FDA批准,是否会拥有改变“黑眼圈”市场格局的能力? 2023年 6月 12日 医美 今日医美圈儿:和解后拒不认账 法院判决医美公司依约三倍赔偿;广东25家机构承诺“热玛吉”假一赔十…… 2023年 5月 17日 医美 做好的双眼皮为啥会“掉”? 2023年 9月 7日 医美 铭融医药集团张俊:“悦龄塑”正在成为骨抗衰的代名词! 2023年 3月 23日 医美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