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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医美视界综合
曝光违法典型案例
揭开乱象冰山一角
这些案例披露的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对治疗效果作保证性承诺等问题,实际只是医美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在街头巷尾的广告路牌上、电梯里的投屏广告里、各大互联网平台的讨论区,相信大家都见到过类似的宣传语。
“主播”“达人”讲的“专业科普”
实则是更隐秘的流量收割机
典型案例的集中曝光,对医美消费者而言至少为他们今后辨别这一类虚假宣传提了个醒。而当下,不少医美项目的宣传却更具隐蔽性。
“基本上医美医院有的项目我都做全了,
也是踩了很多坑。
今天来说说个人感受,
给大家分享一波
‘哪些千万别做’
‘哪些可以做’‘
哪些一定要做’的项目。”
“do脸坦白局,
用5年医美整形经验告诉你们
应该怎么挑选适合自己的项目。”
“不同年龄到底应该选择什么医美项目?
我劝你千万不要被商家pua,
明明满脸都是胶原蛋白
竟然要开始考虑抗初老这个事。
你就记住一句话,
到什么年龄干什么事就行,
老一辈的话你不听是会吃亏的。”
流量在哪里,他们就会出现在哪里。在励志沙龙,在千人大会……在朋友圈,在直播间。可能不是同一个人,但他们都是同类人,要的都是:收割流量!
稍加留意各大互联网平台,都不难看到那些挂着“美商”“看脸”“医生”等标签的KOL账号,惯常以“理中客”的口吻输出他们所谓“个人”对医美项目的“专业”看法。
从网友的评论来看,他们有些确实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能理性求美。
而更多的求美者,却在这些“主播”看似“专业”“理智”的言论引导下,逐渐走向另一个极端。
“容貌焦虑”,大意指的是人们本身没有容貌上的绝对缺陷,却对自己的长相或身材感到不满意而产生忧虑或苦恼心理。
就像这样,毫不掩饰的在朋友圈轰炸朋友。
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那么话说回来,“主播”“达人”们打着擦边球,在各种平台,各种直播间大肆宣扬医美项目,算什么?
国家11部门依法严打“医托”!
医美咨询就医引导必须合法合规
早在今年5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广发〔2023〕22号),严禁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
依法加大对“医托”“药托”的处置力度,查处商业贿赂,严厉打击违法开展诊疗咨询、就医引导的行为。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
按照监管要求,相关从业者和单位如无相应资质证明,政府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同时还将面临消费者巨额索赔。
《指导意见》并没有禁止医美咨询服务,而且这次还专门提出了一个新词叫医美“导购”,这标志着医美咨询(设计)师正在逐步成为医美产业相对独立不可缺少的新职业群体,只要你接受过规范化培训具备医学药学专业知识,开展医美“导购”等医美咨询与就医引导服务是国家允许的支持的鼓励的!
这次严监管新规的出台,对医美咨询(设计)师的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医美“导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
互联网平台、医美中介机构、生活美容等线上线下从事就医引导服务、医美咨询设计或医美科普的人员;医美机构从事咨询服务与美学设计以及营销推广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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