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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曝出温州一医疗美容机构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被查,并被予以警告、罚款11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处罚人为温州瓯海蕊天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2022年08月22日,该医美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已构成违法。
律师说法
什么是超范围执业?
一般而言,医美机构“超范围经营”是指如下三种情况:
第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
一般而言,诊疗科目包括哪些呢?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科为一级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科目。
超出诊疗科目经营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医美机构从事未经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的,其违规后果比照“超出诊疗科目”处理。原卫生部于2012年8月专门发文,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美机构“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情形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对“美容外科”科目按照复杂程度和风险度分四级的要求,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可开展的美容外科项目不同,具体如下图(“√”代表可以开展的项目)。
依据原卫生部批复意见(卫医政函[2010]422号),医疗机构超出相应级别提供医疗美容项目,视为超范围执业,其违规后果比照“超出诊疗科目”处理。
本文来源:浙江政务网、白文慧律师
图片/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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