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医疗美容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检察干警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走访、网络排查等方式,对违法开展医美活动、非法使用医疗器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辖区部分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从事医美活动,某些美容美发、化妆品经营者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非法销售美瞳产品。该院随即向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行立改,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迅速对涉及的28家经营者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区域内商圈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13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单位,罚没金额共计74.69万元。查处5名受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活动的当事人,罚款金额1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在全区组织开展彩色软性亲水接触镜(俗称美瞳、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221家次,发放承诺书221份;发现无证经营企业7家,立案7宗。卫健部门通过向相关经营场所负责人发放《拒绝非法医疗美容倡议书》《打击非法行医,拒绝非法医疗美容》等宣传手册,要求经营者加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净化惠城区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媒体加大整治成效、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隐形眼镜经营使用的宣传力度,多方式向各经营企业宣传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法国给网红立规矩:使用滤镜美化必须标记,不得宣传医疗整容项目
近日,法国议会在各党派的一致支持下通过一项规范“网红”群体的法案,旨在为社交媒体上的网红博主们提供一个清晰的法律框架,规范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活动,尤其是解决这一领域的不恰当商业行为和欺诈行为。法国由此成为针对“网红”商业活动率先制定完整监管框架的国家之一。法国社会党和复兴党议员联合提交了一份规范“网红”商业行为的法案,法案对“网红”商业行为设置了明确的“禁区”,“网红”的具体商业行为必须遵循《消费法》和《商业法》规定的准则,不得违背法律。他们与广告商的合作受到严格限制,酒精饮料、理财产品和体育用品的宣传视频都将受到严格审核,同时“网红”不得在社交网络上宣传医疗整容项目。如果“网红”在视频中对分享的图片使用滤镜美化修饰,必须做出标记,否则将被视为欺诈行为,处以最高3.75万欧元的罚款。有一部分“网红”在宣传美容产品时使用滤镜,营造使用后与使用前差别很大的错觉来迷惑用户。此外,“网红”必须在视频或帖子中清楚标明“内容包含广告”,如果未能遵守广告方面的相关禁令,或者是隐瞒了发布内容的真实商业意图,最高可判两年监禁和30万欧元的罚款。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的业绩报告,数据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8.68亿元,同比增长了6.33%。同时,该公司净利润仅为3.535亿元,同比下降了1.09%。尽管业绩表现不佳,但是敷尔佳仍然实现了良好的增长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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