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费80多万元,却把自己送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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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CCTV今日说法



身体没被“净化”

钱包还被“掏空”了

一查发现去的机构不仅没资质

还已经注销了

钱就这样打了水漂?


女子花费80多万元,却把自己送进医院……



医美机构的“血液疗法”未经审批,女子将三名股东告上法庭


2017年7月,上海的张女士参加了某医疗美容机构主办的讲座,讲座上的“专家”介绍称,该医美机构的“血能动力疗程”可通过专业机器设备将治疗者血液导出至仪器设备中“净化”“排毒”,再导回至身体中,以达到美容养颜的功效,且有利于恢复重要器官功能。工作人员还现场展示了通过“净化”血液排出的脏物质。张女士非常心动,几经考虑,她请该医美机构为自己“量身打造”了主打“血液净化”的“血能动力疗程方案”,包括血能靶向治疗、血能动力激活、肠道毒素清理等项目。之后,该医美机构又向张女士提供了治疗时间安排表。张女士在确认方案后,分数次向该医美机构转账共计84.2万余元。

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张女士多次在该医美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业务员的陪伴下接受治疗。然而张女士在做完全部的“血能动力疗程”后,身体状况并没有好转和变轻松,反而出现了全身乏力、双眼红肿、精神萎靡等状况。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得前往正规医院,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和调理,她的身体才逐渐恢复。

张女士十分气愤,觉得自己不光耗费精力,巨额治疗款也打了水漂。她了解发现,2005年发布的《卫生部关于加强“血液疗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卫生部通知》)中称,对于既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一律停止临床应用。张女士又进一步咨询上海某区卫健委,该机构书信答复她:该医美机构并未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血液疗法”的备案或者审批。

张女士由此认为,自己被实施的“血能动力疗程”是未经审批的违法项目。因原医美机构已经注销,张女士便将三位股东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其与医美机构签订的医疗服务合同无效,三位股东退还其全部治疗款84.2万余元。


一审法院:医疗服务合同无效,被告应返还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女士与该医美机构确实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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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材料照片


从“血能动力治疗方案”及治疗时间安排表中的内容来看,张女士所受的治疗显然属于“血液疗法”的内容,而该医美机构却并无相关资质。根据转账记录显示张女士向该医美机构转账共计84.2万余元,其中包括肠道毒素清理和皮肤系统排毒7.92万元,而对于这两个项目,张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医美机构违反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所以相应项目费用应酌情予以扣除。

原医美机构三位股东并未将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张女士,同时又曾在清算报告中书面承诺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未了事宜继续承担责任,此承诺具有社会公示作用。

故一审法院判决,张女士与该医美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无效,医美机构应返还张女士76.2万余元,但因医美机构已注销,故由三位股东根据出资范围各自返还张女士16万元、12.5万元、21.5万元。

原医美机构三位股东不服,认为“血能动力疗程”并未直接对血液进行处理,并非“血液疗法”,也不应当参考《卫生部通知》,遂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医疗服务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应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卫生部通知》中也明确禁止未获批准的医疗美容机构提供“血液疗法”服务。

本案中,结合案涉血能动力治疗方案、治疗时间安排表中的内容来看,“血能动力疗程”包含血能靶向治疗、血能动力激活、血液循环细胞等内容。据张女士的陈述,这些内容均涉及将血液抽出来进行过滤以及向静脉血液滴注不明的液体等操作,三位股东曾在庭审中表示对张女士陈述的上述治疗过程无异议。而这些内容涉及对血液的处理,属于《卫生部通知》规定的通过采集患者血液,进行“净化”等处理,对患者进行的“血液疗法”。

虽《卫生部通知》属于部门规章,但是在未获得许可情形下进行“血液疗法”,将会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经济利益,有损社会公共利益。从维护公共健康安全及确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的角度出发,对本案情形下合同效力的认定宜从严把握。由于三位股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原医美机构以及实际提供案涉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取得“血液疗法”的审批资格,涉案合同中关于“血液疗法”的诊疗内容应属无效。该医美机构为获取利润违规执业,危害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主观过错明显,应承担合同无效后款项返还责任。

原医美机构三位股东存在未履行通知义务、未对公司进行依法清算就办理了法人注销登记的行为,一审法院判决三位股东在出资范围各自返还张女士相应钱款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法官:消费者需理性消费,专业医美机构应依法执业



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行业的迅速发展,因医美活动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对于消费者来说,爱美是人之常情,但是医美项目的选择事关自身身体健康,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机构和接受相关项目时要进行理性消费。首先,必须选择在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服务,对于机构提供的医疗项目,可要求医美机构出具相关医疗资质证明;其次,要理性对待机构的功能宣传,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和核实,切勿被商家眼花缭乱的虚假宣传所诱导;最后,规范合同的签订和证据的保存,如事先进行充分沟通、签订正式的合同、留存消费的凭证和诊疗的记录等,以便权益受损时能够有效维权。

作为专业医美机构,必须经合法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且必须在经营许可的范围内由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实施医美项目,切勿为了一时利益违规执业,擅自向消费者提供医美服务或使用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医疗技术,危害消费者健康、损害医疗监管秩序。


女子花费80多万元,却把自己送进医院……



延伸阅读



认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
切不可混淆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越

追求外在美及抗衰老的

消费需求越来越强烈


但是选择变美的前提是安全

而选择正规医美机构和医生是保障


在接受服务前您一定要

认清“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

切不可混淆


医疗美容生活美容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达到美化改善人们的容貌、体形的目的。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二、机构资质不同

医疗美容机构:

需要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机构标准。

生活美容机构:
须具取得营业执照,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



三、从业人员资格不同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不具备上述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


当下非常受欢迎的热玛吉、超声刀等,这类抗衰类仪器属于医疗科技美容范畴(医疗器械类);另外如玻尿酸,肉毒素等针剂注射也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即使是正规的执业医生也不允许在生活美容机构进行操作治疗。

作为一个普通人,很难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盲目地到美容院解决自己的医学美容问题。个别美容院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混淆了两者之间的概念,违规介入医学美容,由于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医学知识,屡屡发生医疗事故,给求美者造成的不该发生的毁容事件。

这其中有美容院的问题,也有求美者自己认知的问题。所以,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监管自然是必要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的认识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

消费提醒:
如果您有计划,或者已经在生活美容机构购买并接受了医美美容服务,请慎重考虑,及时止损,一定到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诊疗服务。


本文来源:北京市场监管

中山市场监管

珠海市场监管




女子花费80多万元,却把自己送进医院……


精彩回看

人民日报:强化资质监管 整治医美乱象
第二十期全国皮肤外科与微创注射美容学习班将于11月17日-19日在北京开班
医美机构扛不住就跑路?消费者买单?被“连坐”现象何时休?
科技美容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开展医美活动,罚!
千万不要在美容院里接受任何“医美级”的服务!
认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切不可混淆



女子花费80多万元,却把自己送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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