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美容行业快速发展,同时,也存在违法发布广告或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依据广告法律法规,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审查作如下提示:
一、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的商业广告。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
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按照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等管理制度。广告审查人员要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三、医疗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按照核准的成品样件内容、媒体类别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一律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四、医疗美容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
(二)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
(三)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四)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
(五)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
(六)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
(七)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或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八)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
(九)不得对医疗美容服务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等作虚假宣传或者误导表述。
(十)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五、禁止以“种草”软文、直播视频等形式,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医疗美容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医疗美容广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身份之便,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新闻选自--医美时讯)
最高16万!又一批医疗机构因广告问题,被罚!
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强化广告监管工作,针对重点媒介、重点领域,有的放矢,加大打击力度,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震慑违法行为,现将近期依法查处的一批违法广告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公告如下。
一、成都高新*肤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罚款16万元
二、成都**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罚款3万元
三、成都武侯**里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罚款1.5万元
四、成都**整形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罚款1.018万元
五、成都天府新区**灸摩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罚款1万元
六、新津区肾腺堂保健食品经营部违法广告案,罚款5.3万元
七、四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罚款4万元
(新闻选自--成都市场监管、川医观察)
广州某医疗美容医院隐匿收入逾4100万元被税务局稽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广州某医疗美容医院进行税务稽查。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21年二季度至2022年一季度经营期间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收到服务费收入41,013,478.00元(换算为不含税收入40,607,403.96元),医疗美容服务已完成。上述收入你单位未在账簿凭证上反映,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410,489.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367.15元、企业所得税223,742.8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你单位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在账上不列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410,489.88 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05,244.94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款14,367.15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183.58元、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223,742.8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11,871.40元。(新闻选自--腾讯网)
近期,广州市黄埔分局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接到多起关于假冒医美设备的投诉,其中一名报案人张女士称,自己在美容院被推销做了近万元的“半岛超声炮治疗”项目,工作人员一直强调是正品,但在治疗过程中,张女士感觉设备不对劲,且治疗后没有任何效果,事后自己通过官方渠道查询了相关资料,才意识到美容院给自己做治疗的超声炮是假设备。
广州市黄埔分局根据多起消费者投诉举报判断,目前市面上有大量假冒半岛超声炮医美设备流出,势必扰乱医美消费市场且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广州市黄埔分局随即开展立案侦查,联合辖区内6个派出所,出动近70余名公安干警,经过长达数月的缜密侦查,掌握了大量确凿线索。
于8月19日晚,广州市黄埔分局对位于白云区内的6个制假窝点进行突击行动,现场共计带走20余名嫌犯,办案人员从现场涉案的计算机中获取到涉案团伙已在网上销售近300多台贴牌美容医疗器械,并查扣半成品、耗材及未贴条权利人商标标识,涉案金额超亿元,社会影响面巨大。截至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4人。(新闻选自--南早网)
写在最后
医美行业的规范化,是一个长期的、宏大的工作,短期内无法完成,但在未来,这是必然结果。尊重规则,理解规则,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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