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外知名品牌屡屡遭遇商标侵权、产品仿冒等侵权行为层出不穷。 11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其中,欧莱雅新多重防护隔离露外御内护被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出“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等六种成分。 11月23日,针对此事,欧莱雅官方回应称:经公司配合监管部门共同协查鉴定复核,被抽查的欧莱雅新多重防护隔离露外御内护并非欧莱雅公司的产品,确认为假冒产品。巴黎欧莱雅在中国官方渠道销售的产品均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消费者可放心购买和使用。 随着化妆品行业逐步扩大,在巨大利益驱使下,各种山寨,高仿,假货等层出不穷。商标侵权案例在行业内也并不少见。 近日,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希思黎(上海)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方广州睿和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诉,反映南庄镇东村某仓库里面存放有侵犯希思黎(上海)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商标“sisley”的化妆品。 11月18日上午,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发现一绿色小棚内存放有33箱共计两千余瓶“sisley”乳液。该批乳液外包装印有“sisley PARIS”及sisley图形商标,经希思黎(上海)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方广州睿和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批乳液是侵犯“sisley”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因无人认领该批“sisley”乳液,且无当事人提供该批乳液合法使用的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授权许可使用等证明材料,所以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批乳液的所有人进行立案,下一步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开展案件调查。 由于该批化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属于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其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为30天。 抄袭、仿冒在美妆行业不是新鲜事,无论是国际品牌还是国货品牌,只要在市场上形成一定的规模,抄袭者和仿冒者就会如附骨之疽,不断涌现且难以根除。 花西子公司就曾因某彩妆商行拆分“花西子”商标并将其融入到他们商品标题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日前,花西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现,赫海本商行在1688网络平台上销售化妆品时,在数十个彩妆商品标题中将“花西子”注册商标文字拆分使用,在产品标题中使用“花”“西子”文字,与其产品描述(名称、类别、规格、用途等)文字一起使用。 在1688平台搜索“花西子”,搜索结果展示产品包含该彩妆商行的产品,点击产品链接进入该彩妆商行店铺,显示内容是与花西子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的美妆产品,但未出现花西子公司商标。 该彩妆商行利用花西子公司注册商标商誉吸引相关目标市场用户注意力;损害花西子公司的商业利益;同时降低了该彩妆商行的宣传成本。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综合“花西子”注册商标的知名度、该彩妆商行侵权行为方式、主观过错、侵权后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判决该彩妆商行赔偿花西子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制假售假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品牌方和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近年来,司法机关持续加大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彰显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特别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实施后,加大了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提高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罚,将第一档刑罚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修改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将最高刑罚由七年有期徒刑修改为十年有期徒刑。 回到企业本身,企业品牌的防伪意识也逐渐觉醒。 一方面,不少品牌开始采用防伪吊牌,一物一码。通过算法加密编码技术,独特的二维码生成算法,特殊的无序组成结构,保证了二维码的安全性,提高了产品造假的门槛。消费者通过扫码可以看到产品在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韩国护肤品牌香蒲丽在海外成立了打击仿冒品的专门小组,品牌使用了“G-Tag”伪造识别系统,升级产品包装上的防伪标签。以品牌瑚光珊色眼膜为例,除品牌防伪码外,从境外进口瑚光珊色眼膜产品到国内仓后会贴上甲骨文防伪溯源码,用于追踪产品物流信息和防伪验证。消费者用手机扫描即可获得产品真伪的鉴别结果,还能获取产品的相关信息。 对于品牌来说,带头监督在线品牌的使用非常重要。通过使用软件监视互联网(包括线下市场和线上平台)能够获取品牌使用的所有情况。品牌进行进一步调查,以明确这些使用是否得到授权。品牌应对最新的检测技术进行投资,将其作为品牌保护策略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一些品牌在企业内部,聘用专业维权人士,建立专门的线上平台处理团队;或者在对外合作上,一些企业与固定打假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专门协助企业找线索、做案子,企业再给予相应的打击经费。 聚美丽对于假冒伪劣行为一直持坚决抵制的态度。相信在国家法律,品牌方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化妆品市场能够更加健康地发展。 消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醉美南庄,钱塘法院,福建检查,南方都市报,刑侦案审 ·END·
作者 | laycindy 2000余瓶假“希思黎”被查获
拆分“花西子”商标“傍名牌”
各方联手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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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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